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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零接触”与“面对面”,宜阳县检察院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21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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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卢致远,员额检察官高寒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刘某某进行提讯。在疫情防控期间,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借助“三远一网”平台,实现与嫌疑人“零接触”和“面对面”交流。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做到了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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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和技术与信息化处的统筹安排协调下,宜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首次实现与市看守所联网,在技术部门的保障下,远程视频连接顺畅、画面清晰,整个讯问过程连贯、高效。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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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市院相关要求,在案件审查中,坚持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切实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等,有效避免了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长时间密切接触,通过技术手段打造相对隔离的办公办案环境,大幅降低传染风险。疫情期间,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共办理公诉案件4件5人、审查逮捕案件5件6人,通过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1份并及时收回审查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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