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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来自刑满释放人员家属的锦旗

作者:宜阳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36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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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下午,宜阳检察院第一部检察部的电话响了,门卫室的老张说:“有人来给第一检察部送锦旗,是已出狱的王某某的父亲。”“什么情况,听说过被害人送锦旗,还有被判刑的人来送锦旗的,太少见了”,接电话的内勤有点懵,来不及细琢磨赶紧回复老张:“先请人家到咱检察院的检察服务中心进行休息,那里有我们的接待人员,我马上向领导汇报。”
        放下电话的内勤飞奔上楼,将这一情况向分管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分管检察长立即安排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去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人,同时赶紧找来当时办案的小李检察官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并赶到服务中心。
        在检察服务中心,他们见到一位风尘仆仆,脸上挂着汗水的四五十岁的男子将一面绣有“严谨认真、忠党为民”的红色锦旗举在胸前,用质朴的语言对检察机关严谨办案、实事求是的作风表达感谢,并将锦旗郑重的交到检察官的手中。
        原来在2019年2月份,第一检察部(原公诉局)的小李检察官在承办王某某涉嫌网络诈骗犯罪的审查起诉过程中,第一时间告知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仔细阅卷,全面分析证据,认真听取王某某及其辩护人认为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在案件的定性和证据方面多次和侦查人员、辩护人进行沟通后,经过补充侦查最终确定王某某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却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对这一事实的认定,王某某及其辩护人均表示认可,并主动要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19年9月25日,王某某刑满释放的当天,他的父亲从周口赶来专程为检察院送上这面锦旗。
        宜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卢致远在听取汇报后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杯,这面锦旗是被判刑人的父亲送的,意义更加特别,说明咱们的办案适用法律准确,释法说理到位,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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